8月26日,记者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,青海省发布2025年第2号总河湖长令,印发《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(2025—2030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加快建设青海特色幸福河湖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
《方案》围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线和“把江河湖泊打造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”目标要求,明确到2030年全省将高标准建设40条幸福河湖,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高、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、水文化有效传承弘扬、幸福宜居指数有效提升,呈现“安澜、生态、宜居、文化、智慧、发展”多维协同,让人民群众共享建设成果;到2035年,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,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,“河安湖晏、水清鱼跃、岸绿景美、宜居宜业、人水和谐”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。
立足青海生态定位和河湖水系特点,青海省将构建“一核示范、两带引领、四区协同、水泽高原”幸福河湖建设空间布局(西宁-海东城市群幸福河湖建设核心,青北生态价值提升带和青南生态保护涵养带,以及河湟谷地智慧富民区、环青海湖生态兴业区、柴达木盆地产业支柱区、三江源绿色发展区)。以流域为单元,通过打造安全河、建设生态河、绘就宜居河、构建富民河、塑造人文河,努力实现多重价值,不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。
同时,《方案》提出健全幸福河湖建设责任体系、建立幸福河湖名录及动态管理机制、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机制、建立健全幸福河湖长效管护机制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、建立幸福河湖管理信息化机制等1个体系和5项机制,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和关键作用,有力有序推动幸福河湖建设任务。(记者 李增平)